項目編號:CZGYXJ20240625
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對新能源電動自行車充電樁BOT采購項目采用詢價方式進行采購,現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新能源電動自行車充電樁BOT采購。
二、采購單位: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三、資質要求:
1、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經營及資信狀況較好;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等信用信息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不得轉包分包。
四、本項目限價:
序號 | 電瓶車充電功率 | 限 價 |
1 | 電瓶車功率0-200瓦 | 1元6小時收費標準 |
2 | 電瓶車功率201-300瓦 | 1元3小時收費標準 |
3 | 電瓶車功率301-400瓦 | 1元2小時收費標準 |
4 | 電瓶車功率400瓦以上 | 1元1小時收費標準 |
五、采購需求配置:
名稱 | 具體要求 | 數量 | 單位 |
電動車充電樁BOT采購 | 1、學校免費提供充電設備安裝場地及場地主電源接入口。供應商安裝不低于50臺電動車充電設備,總投入不得低于4.1萬元(1、附材料清單表2、后期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增量調整)。使用范圍:學校教職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2、采用BOT采購模式,供應商免費提供所有設備及輔材,并負責設計、安裝、調試、運營及維護。 3、服務期為5年。合同一年一簽,前一年充電樁管理考核達到85分,可以續簽。期滿后,學校將再次就本項目采購,若本次采購成交供應商未能繼續中標,則自行拆除并運走其地面上投入的裝置,不得破壞校方財物。(拆除工期要求:7天 ) 4、計費要求:合同價格計費,斷電后自動退費。 5、智能充電樁充電管理平臺要求:消費者登錄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息、用戶信設備在線狀態電量充起止時間消費情況結束類型等。平臺需提供充電結束醒服務,完成后向用戶發送及時挪車的提示信息。 6、平臺統計要求:對充電樁的使用情況(量、次數均時長)進行監管、統計并生成報表。平臺需定時向校方指定的郵箱發送。 7、供應商每年向學校(供應商裝表計量)繳納基礎電費,收費標準為0.54元/kwh。(若國家電價調整,基礎電費也相應調整)。 8、充電收費標準為基礎電費+服務費,基礎電費為0.54元/kwh為供電部門定制,服務費為該項目采購后最終確定。按充電度數支付(供電部門電費調整小于10%充電收費標準不予調整)。 9、充電方式為掃碼充電,斷電后將退還多余金額。 10、供應商提供合格的智能充電樁產品及輔材,保證提供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與安全要求,并附帶生產合格證、安裝及使用說明、產品檢測報告。 11、供應商建設施工及運行維保需配置消防設施及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2、供應商運行維保按學院充電樁考核標準(附件1)執行。 | 1 | 項 |
六、完工周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完成。
七、付款方式和條件:
1、充電收費標準為基礎電費+服務費,基礎電費為0.54元/kwh為供電部門定制,服務費為該項目采購后最終確定(供應商服務費最高報價不超過電瓶車功率0-200瓦6小時元;電瓶車功率201-300瓦,按3小時/元;電瓶車功率301-400瓦,按2小時/元收費標準;電瓶車功率400瓦以上,按1小時1元)。
2、供應商每年向學校(供應商裝表計量)繳納基礎電費,收費標準為0.54元/kwh。(若國家電價調整,基礎電費也相應調整)。
八、服務期及售后服務
1、服務期限:合同生效后五年內,合同一年一簽,前一年充電樁管理考核達到85分,可以續簽。(考核表見附件)
2、服務期內每月定期專人現場走訪檢查,每半年對系統進行檢修,出現使用問題及時解決,保證系統正常使用。
九、質量保證與驗收:
1、接到采購方報修電話2小時內到達現場,到場后4小時內全部解決故障問題。若當時故障無法修復,則給與應對措施。
2、供應商不配合采購方管理,支付違約;發生責任事故,支付違約金。
3、供應商建設施工完成后以及每次維保結束后,由學校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如驗收不通過,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十、報價供應商響應材料提交要求及說明
*1.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人單位基本情況介紹(加蓋單位公章)
*5.在綜合響應表內填報響應情況(加蓋供應商公章);
*6.遞交服務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主要內容:響應招標人所提出項目要求的全部條款,保證按時完成上述服務)
*7.投標報價單(加蓋單位公章)
*8.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等信用信息平的信用報告電子打印稿(圖片、截圖、PDF文件)加蓋單位公章。
9.投標人認為需加以補充或說明的其他內容。所有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十一、響應文件提交:
1.投標文件分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樣。正、副本分別密封,不得并入一個密封袋中。袋口加貼密封條并在封條處加蓋單位公章。投標報價單用小信封單獨密封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并在封面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正本與副本如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投標文件原則上不允許有加行、涂改,允許個別補充、修改,但補充、修改處必須由投標人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4、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一:請于2024年7月1日上午9點 (北京時間)前將詢價報告送至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處(圖文樓1008室)。收件人:周老師
方式二:郵寄送達至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8號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圖文樓1008室 收件人:周老師,郵寄接收截止時間:2024年7月1日上午9點 (北京時間),郵寄接收以到達時間為準,請供應商自行考慮郵寄在途時間,確保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到達。
5、采購人不單獨組織現場勘察,技術參數及現場勘察聯系人:徐老師電話:0519-86335053。
6、送貨地點: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內。
十二、綜合響應表
名稱 | 具體要求 | 數量 | 單位 | 是否滿足 全部要求 | |
電動車充電樁BOT采購 | 1、學校免費提供充電設備安裝場地及場地主電源接入口。供應商安裝不低于50臺電動車充電設備,總投入不得低于4.1萬元(1、附材料清單表2、后期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增量調整)。使用范圍:學校教職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2、采用BOT采購模式,供應商免費提供所有設備及輔材,并負責設計、安裝、調試、運營及維護。 3、服務期為5年。期滿后,學校將再次就本項目采購,若本次采購成交供應商未能繼續中標,則自行拆除并運走其地面上投入的裝置,不得破壞校方財物。(拆除工期要求:7天 ) 4、計費要求:合同價格計費,斷電后自動退費。 5、智能充電樁充電管理平臺要求:消費者登錄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息、用戶信設備在線狀態電量充起止時間消費情況結束類型等。平臺需提供充電結束醒服務,完成后向用戶發送及時挪車的提示信息。 6、平臺統計要求:對充電樁的使用情況(量、次數均時長)進行監管、統計并生成報表。平臺需定時向校方指定的郵箱發送 7、供應商每年向學校(供應商裝表計量)繳納基礎電費,收費標準為0.54元/kwh。(若國家電價調整,基礎電費也相應調整)。 8、充電收費標準為基礎電費+服務費,基礎電費為0.54元/kwh為供電部門定制,服務費為該項目采購后最終確定。按充電度數支付。 9、充電方式為掃碼充電,斷電后將退還多余金額。 10、供應商提供合格的智能充電樁產品及輔材,保證提供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與安全要求,并附帶生產合格證、安裝及使用說明、產品檢測報告。 11、供應商建設施工及運行維保需配置消防設施及遵守學校相關規定。 12、供應商運行維保按學院充電樁考核標準(附件1)執行。 | 1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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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成交原則
評標小組先集體審查響應文件,看是否與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條款、條件和規定相符,響應文件如有缺項,則為無效響應。
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前提下,以供應商報價的每元充電時長合計最長的報價的響應單位為成交供應商。若報價時長相同,則依次按充電樁安裝數量多優先、完工期短優先、維修響應時間短優先的順序排列選擇成交供應商。
附件:1
常州工業電動車充電樁管理考核表
準考核方式 |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扣分標準 | |
日常考核 | 設施設備 | 完好情況 | 設備應保持整潔。設施設備是否完好,維修是否及時; | 設備如有損壞,不及時維修,扣10分。 |
整潔情況 | ||||
平臺運營 | 充電穩定 | 充電平臺穩定,流程清晰。充電流程等是否明示,使用過程中是否穩定;用戶充電過程中各項數據是否準確提供。是否及時解決師生投訴。 | 用戶使用過程中發現數據錯誤或誤差過大,不及時更正修補系統,發現一次支付扣5分;投訴未妥善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分。 | |
信息準確 | ||||
投訴解決 | ||||
項目收費 | 收費價格 | 收費方式是否符合約定,價格是否符合約定,計費是否準確。 | 如發現不按約定方式收費,扣5分元;擅自提價,扣10分;計費錯誤或存在誤差,扣5分。 | |
收費金額 | ||||
安全消防 | 安全可靠 | 設施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醒目、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 存在安全隱患,每處扣5分;警示標志存在問題,每處扣5分;消防器材存在問題,扣5分。 | |
項目數據 | 數據報送 | 每月是否定期報送上月數據,數據是否完整可靠。 | 報送不及時,扣5分;報送數據篡改,扣5分。 | |
定期考核 | 考核分數100分 | 考核分數85分為合格 | 考核 分 | |
年 月 日電動車充電樁管理考核評定 。考核人: | ||||
十四、投標文件格式
投標文件封面
項目
投
標
文
件
申購單號:
項目名稱: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二○二四年 月 日
1: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地址) 的公司在下面簽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 (單位) 的在下面簽字的(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對項目投標及合同的執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從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特此聲明。
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單 位 名 稱:
單 位 性 質:
地 址:
成 立 時 間: 年 月 日
經 營 期 限:
姓 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單位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投標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投標人單位基本情況介紹(加蓋單位公章)
5:綜合響應表
名稱 | 具體要求 | 數量 | 單位 | 是否滿足 全部要求 |
電動車充電樁BOT采購 | 1、學校免費提供充電設備安裝場地及場地主電源接入口。供應商安裝不低于50臺電動車充電設備,總投入不得低于4.1萬元(1、附材料清單表2、后期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增量調整)。使用范圍:學校教職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2、采用BOT采購模式,供應商免費提供所有設備及輔材,并負責設計、安裝、調試、運營及維護。 3、服務期為5年。期滿后,學校將再次就本項目采購,若本次采購成交供應商未能繼續中標,則自行拆除并運走其地面上投入的裝置,不得破壞校方財物。(拆除工期要求:7天 ) 4、計費要求:合同價格計費,斷電后自動退費。 5、智能充電樁充電管理平臺要求:消費者登錄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平臺可查看站點信息、設備息、用戶信設備在線狀態電量充起止時間消費情況結束類型等。平臺需提供充電結束醒服務,完成后向用戶發送及時挪車的提示信息。 6、平臺統計要求:對充電樁的使用情況(量、次數均時長)進行監管、統計并生成報表。平臺需定時向校方指定的郵箱發送 7、供應商每年向學校(供應商裝表計量)繳納基礎電費,收費標準為0.54元/kwh。(若國家電價調整,基礎電費也相應調整)。 8、充電收費標準為基礎電費+服務費,基礎電費為0.54元/kwh為供電部門定制,服務費為該項目采購后最終確定。按充電度數支付。 9、充電方式為掃碼充電,斷電后將退還多余金額。 10、供應商提供合格的智能充電樁產品及輔材,保證提供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與安全要求,并附帶生產合格證、安裝及使用說明、產品檢測報告。 11、供應商建設施工及運行維保需配置消防設施及遵守學校相關規定。 12、供應商運行維保按學院充電樁考核標準(附件1)執行。 | 1 | 項 |
|
投標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遞交服務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主要內容:響應招標人所提出項目要求的全部條款,保證按時完成上述服務。
7:投標報價單格式如下:
投標報價單 單位:人民幣
序號 | 電瓶車充電功率 | 限 價 | 供應商報價 | 備注 |
1 | 電瓶車功率0-200瓦 | 1元6小時收費標準 | 按1元 小時收費標準 |
|
2 | 電瓶車功率201-300瓦 | 1元3小時收費標準 | 按1元 小時收費標準 |
|
3 | 電瓶車功率301-400瓦 | 1元2小時收費標準 | 按1元 小時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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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瓶車功率400瓦以上 | 1元1小時收費標準 | 按1元 小時收費標準 |
|
完工周期 | 天 | |||
供應商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等信用信息平的信用報告電子打印稿(圖片、截圖、PDF文件)加蓋單位公章。
9:標人認為需加以補充或說明的其他內容。所有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6月26日




